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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因為要去中部出差, 早早就開著車從北二高一路南下....後來在快要到達目的地時, 發現了有人居然違規走路肩!!



身為守法公民的我, 當然不能放過這個幫國家增加稅收的好機會, 就拿起用過都說讚的LX2就這樣給它拍下去啦!! XD

現在只是不知道....這是應該寄到高速公路警察...還是警政署呢....
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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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ungl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